产品售后服务标准

1、产品保修范围
a)产品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,因产品出现性能故障,在保修期内,我司提供修理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执 行更换等保修服务。“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”是指产品在运输、使用、维护、保管等符合使用说明要求,并用于合理的预期目的或用途。
b) 除事先声明或依法或依约定外,不就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收取费用。

2、产品保修期
a)标准保修期:机柜式电子设备、扬声器提供三年保修服务;LED 产品、一体机、显示屏、升降显示器、电池提供一年保修服务;特殊情况:咪杆不予保修;产品保修期自出货之日算起。产品过了保修期,只收取相应的成本费、维修费、差旅费、材料费等费用。
b)如双方对上述标准保修期另有约定的,实际保修期以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准。
c)在保修范围外经修理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执行更换的产品或部件,继续享有半年保修服务;法律或购销合同另外规定的,按该规定执行。

3、产品保修服务
a)维修:产品故障以修理为解决原则,在可行的情况下,会尝试通过网络、电话或其他远程帮助方式来诊断 和解决产品故障。如上述方式无法解决问题,可将设备送修或寄修至售后维修部获得维修服务。

b)换货:从发货之日起15天内(含),除不可抗自然条件,排除故意损坏等原因外,我司提供免费更换服务。 3 个月内(含),如所购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经我司售后工程师测试确认为产品本身问题导致的故障后, 可以选择换货或者免费维修;如因客户原因需换货的,则需收取相应材料包装费、折旧费用以及运费。